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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,境内每卡每日预借现金金额累计不超过¥2,000元,您要取现10000元,是需要分5天取现的。预借现金会产生相应的手续费和利息。手续费:境内人民币预借现金按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1%计算手续费,最低收费为每笔¥10元,境外(含港澳台)预借现金按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3%计算手续费,最低收费为每笔¥30元或美元。利息: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,由交易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,按月计收复利。
举例说明:您上月取现¥1,000元,手续费¥10元,利息¥15元,您还款了¥1,025元,则下月是以¥15元为本金再计算利息,直至还清为止。我行取现金产生的利息也会计算利息(复利),您取现金一般会出三期的利息,第一期:您取现到账单日的,第二期:您账单日到还款日的,第三期:就是复利,具体的利息还请您以每期账单上的金额为准。
信用卡还款如果还了本金后,拒不还利息的,超过三个月就会造成严重逾期,到时候银行会起诉持卡人信用卡诈骗罪,法院根据金额极严重情况判刑。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: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(黑名单),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,法院强制执行。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,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:刑法第19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(一)使用伪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;(二)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(四)恶意透支的。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,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。